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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收费项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1-06-29 17:38

收费项目

 

1.招生专业、计划如有变动,最终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2.学费标准如有变动,最终以山东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标准收取;
3.关于学分制收费:专业注册学费,按学年收取,由学校在每学年初向学生收取,学生在交纳专业注册学费办理注册手续后,取得本学年选课资格。学分收费,按学期收取,由学校根据每学期学生选课情况,按照所对应的学分数与收费标准,在学生完成选课后即时收取;
4.关于公费师范生政策:详见《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鲁教师发2019(1)号文件;
5.关于非西藏籍定向西藏就业报考条件: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不限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