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规则
1.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
(1)按投档成绩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文史类依次按考生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文科综合成绩排序录取,理工类依次按考生数学成绩、外语成绩、语文成绩、理科综合成绩排序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情况进行调剂;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2)对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执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2.艺术类专业:
(1)音乐学、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舞蹈学、美术学、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投档成绩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按考生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情况进行调剂;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参照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规则执行。
(3)若生源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3.体育教育专业: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投档成绩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按考生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若生源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4.运动训练专业招生遵照国家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的相关文件规定, 按《赣南师范大学2024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5.专升本招生按《赣南师范大学2024年专升本招生简章》执行。
6.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得更改专业。入学后第一学期结束时,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转专业。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计入投档成绩总分的加分予以认可。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英语、翻译和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我校公共外语开设英语课程,不能保证其他语种课程的开设。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对英语要求较高,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江西省报考我校英语、翻译和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1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