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3-06-21 09:34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
艺术类和体育类录取原则:文化上线,专业排名,即考生达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或体育类文化投档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排名不分文理科)。江西省外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时使用我校专业考试合格成绩,当生源不足时,其专业成绩可参考生源省联考成绩。体育专业身高和视力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江西省艺术和体育类的录取原则执行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
加分政策
学校对各省(区、市)的优惠加分政策在录取时予以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