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的安排
1. 学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参照各省份录取有关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规则,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同分考生按各省同分位次排序录取。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规则。
2. 艺术类专业考生,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 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只提供英语教学。
4. 按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将在第二、三学期按学校有关规定选择确定具体专业。
5.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2011年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计划在河北、山西、江苏、福建、湖南、山东、江西、安徽8省共计招生180人。
二、专业简介
安徽农业大学艺术设计专业设有平面艺术设计、造型艺术设计、数码艺术设计、服装设计和环境艺术设计五个专业方向。招生时按照艺术设计专业招生,学生进校后在学习中期,按学校有关规定选择专业方向学习。
(1)平面艺术设计方向
培养目标:平面艺术设计方向主要培养包装设计、广告设计、图形图像设计、装饰设计、展示设计等方面的高级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构成设计、版式设计、图形设计、字体设计、书籍装帧、包装设计、广告设计、展示设计、网页设计、企业形象设计、计算机美术、装饰设计等。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能够在文化教育、企业、广告传播领域,从事高层次的教育、策划、创意和设计工作。
(2)造型艺术设计方向
培养目标:造型艺术设计方向主要培养具有产品造型设计、新产品的设计开发、室内与装饰、展示策划等方面的高级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构成设计、艺术设计概论、设计表现、制图CAD、二维电脑设计、三维电脑设计、专业摄影、陶瓷设计、产品造型设计、家具设计、室内设计、展示设计、环境设施、新产品开发。
就业方向:毕业生能够从事产品造型、环艺、展示、广告等相关的教育、管理、创意和设计工作。
(3)数码设计艺术方向
培养目标:数码艺术设计方向主要培养具有摄影摄像,影像制作、网页设计、影视广告设计、影视动画设计等方面的高级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数字媒体概论、设计表现、制图CAD、二维电脑设计、三维电脑设计、数字插画设计、商业摄影、FLASH动画、网页设计、动画角色设计、影像制作、影视后期编辑、影视动画创作。
就业方向:毕业生能够在文化教育、企事业、广告传播、影视特效、影视动画、游戏制作等领域从事教育、策划、创意和设计工作。
(4)服装设计方向
培养目标:服装艺术设计方向主要培养服装设计领域具备较好的服装设计能力及理论素质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构成设计、二维电脑设计、三维电脑设计、服装材料学、立体裁剪、女装结构设计、男装与童装结构设计、成衣纸样与工艺、服装设计学、图案、服装工业制版等。
就业方向:能在服装生产和销售企业、服装研究单位、服装行业管理部门及高等学校从事服装设计、服装产品开发、服装生产经营管理及宣传评论等方面工作。
(5)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环艺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能够从事建筑、室内、景观设计等各种相关设计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设计制图﹑专业素描﹑专业色彩﹑造型原理﹑设计表现技法﹑建筑设计基础﹑模型设计与制作﹑室内与家具设计初步﹑室内与家具设计CAD﹑室内装饰工程﹑住宅室内环境设计﹑商业及办公空间设计﹑娱乐环境室内设计﹑家具制造工艺学﹑工业产品造型设计、园林设计初步。
就业方向:可在相关的环境艺术设计院所、高等院校、科教机构、各类设计公司、房地产、园林和装饰工程公司、美术场馆、新闻出版社等单位从事设计、施工、预算、教学、研究、管理等工作。
三、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专业(方向)名称 |
层次 |
专业 类别 |
科类 |
招生省份 |
全国 计划 |
学费 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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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
平面艺术设计方向 |
本科 |
美术类 |
文理兼招 |
河北、山西 江苏、福建 湖南、山东 江西、安徽 |
180 |
7000元/生·年 |
造型艺术设计方向 |
本科 |
美术类 |
文理兼招 |
||||
数码设计艺术方向 |
本科 |
美术类 |
文理兼招 |
||||
服装设计方向 |
本科 |
美术类 |
文理兼招 |
||||
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
本科 |
美术类 |
文理兼招 |
注:详细分省分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以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公布的2011年报考指南为准。
四、报名条件
1、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中的报名条件,具有一定的绘画和设计基础者,且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夜盲。
2、考生报名时对统考成绩的要求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
1、考生应按时在各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
2、考生报名时应持身份证和考生所在省专业测试报考证或准考证。
3、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及报名手续者发给准考证,领取办法详见报名点通知。
六、考试
1、专业课考试
(1)考试科目:素描、色彩。具体考试时间按准考证上(或报名现场)的规定进行。
(2)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自备画具、颜料等考试工具。
(3)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各考点公布的信息为准):
省份 |
考点 |
报名地址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河北 |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
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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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
太原师范学院 |
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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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
淮阴师范学院附中 |
淮安市大治路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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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师范大学 |
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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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
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福州市仓山区上山路32号福建师大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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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
长沙市麓山南路15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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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潍坊市招生办公室 |
潍坊富华国际展览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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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
南昌大学 |
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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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
参加省内统一报名考试 |
2、文化课考试
参加全国普通高考,高考类别为艺术类,文、理兼收。
七、成绩公布
我校在2011年4月1日前后公布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参加我校艺术专业校考的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成绩。如专业成绩合格(专业考试合格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对艺术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执行),我校将《安徽农业大学2011年艺术专业测试合格证》以信函形式寄发通知给考生,即获准填报我校志愿。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八、录取与复查
1、对政治思想品格考核、体检检查、专业校考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者,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排名(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70%+文化考试成绩×30%),择优录取。对各省专业校考成绩前三名者享受合成总分加分,第一名加10分,第二名加8分,第三名加5分。
2、以上录取办法如与教育部或各省招生考试政策冲突,以教育部或各省有关文件为准。
3、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注:安徽省考生均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录取原则以2011年安徽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相关文件为准。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对报考我校被录取的考生,总分高出考生所在地一本分数线10分及其以上的考生,或总分高出考生所在地二本分数线50分及其以上的省外考生,允许学生在第二学期自主选择专业一次(身体健康受限、文理科互转以及特殊专业除外)。
对报考我校本科被录取的考生,进校后第一学期学习成绩优秀者(学生所在专业的前20%),允许学生在第二学期自主选择专业一次(身体健康受限、文理科互转以及特殊专业除外)。
注:各项奖励政策不重复执行。
其它
1.录取新生时不设定男女比例,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语种不限。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关于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参照相关科目成绩及考生享有的各种加分优惠、能力和特长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录取的考生原则上满足第一、二专业志愿;对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录取专业视当时专业录取情况而定,分数无级差要求。
5.按类招生的学生将在学习中期进行分流,在其所学的专业大类内学生按程序自主选择所含专业或专业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