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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5 16: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节选中国计量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

(二)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浙江省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100%的比例调档,其他省份原则上按不高于招生计划数的110%比例调档。若生源不足,则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补调档。

(三)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四)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考生,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同分考生的排序采用各省(市、自治区)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若无相应排序规则,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按高考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其他省份的文科按高考文化总分、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高低依次排序;理科按高考文化总分、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高低依次排序。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五)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的专业成绩,学校均采用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省级统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总分排序综合分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综合分计算规则计分,若无特定规则,综合总分=高考成绩(按高考总分750分制测算)×50%+专业成绩(按总分100分制测算)×7.5×50%。

六)单科要求:学校将综合考虑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英语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宜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宜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学校对港澳台侨考生以及对台免试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中国计量大学2024“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学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按照《中国计量大学2024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十)学校在浙江省的全日制专升本招生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单科要求:学校将综合考虑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对于未参加新课改以及要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对于高考单科成绩过低的考生,予以退档。报考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其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不低于110分;报考对外汉语专业的考生,其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不低于100分;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考生,其数学单科高考成绩一般不低于100分;报考艺术设计、工业设计等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不低于60分。上述单科成绩以总分150分标准计算并视高考试卷难度和整体水平以及生源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微调。

加分政策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加分投档,但在专业录取时按高考原始分进行投档,当加分考生的高考原始分与其他考生的高考原始分相同时,优先录取加分考生。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少数民族加分项目如果省级招生委员会给予加分投档的,中国计量大学在提档时均予以承认,并按实际考分分专业录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中国计量大学对所有符合参加高考的考生均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1、贵校对学生学籍管理有什么政策,能否转专业?

答:学校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在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鼓励修读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并积极推行学分制、校际选修、辅修制。从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出发,学生在大学期间有4次申请转专业机会,并实行弹性学制。
2、贵校实施的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制度有什么特点
答: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需要,发挥学校的办学优势和特色,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实现学科间的交叉渗透,使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完成第一专业学习任务的同时可以修读其他专业,学校特在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鼓励修读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学生辅修培养计划规定的辅修专业所有课程,取得规定学分,达到辅修专业条件者,毕业时单独发给辅修专业证书;完成双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和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达到第二专业毕业条件者,毕业时单独发给学校授予的第二专业证书;完成双学位培养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且第二专业平均学分绩点在2.0(含)以上并获得第一专业学位证书,经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毕业时单独发给学校授予的第二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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