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一、学校概况
丽水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普通全日制综合性公办本科高校。学校设有专门培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人才的二级学院——中国青瓷学院,另有专门培养中小学音乐师资的音乐学专业。
学校位于浙江南部的丽水市市区,交通便捷,环境超优。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弘扬优良校风,倾力关爱学生,综合实力逐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0年艺术类招生专业有:音乐学(师范)、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陶瓷艺术设计、摄影等。
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三、艺术类专业考试
我校不组织专业校考,承认各省的艺术类统考成绩。
四、录取原则
按照考生所在省的艺术类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折算而成的综合分择优录取。除福建省外,综合分计算的一般办法为:综合分=考生文化分÷高考文化总分×750×50%+考生专业分÷高考专业总分×750×50%。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院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该省文件规定执行。
各专业对应的综合分类别如下:
1.音乐学(师范)专业,按照音乐类综合分择优录取。
2.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陶瓷艺术设计等专业,按照美术类综合分择优录取。
3.摄影专业:浙江省按照摄制类投档分择优录取,湖南省按照摄影摄像类综合分择优录取,福建省按照编导类综合分择优录取,除前述3省外的其它省份按照美术类综合分择优录取。
4.综合分相同考生录取办法,按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录取。
5.福建省艺术类综合分计算规则:
美术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音乐、编导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
五、附则
1.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2.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8-2271178。
4.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学院路1号;
联系部门:丽水学院招生办;
联系电话:0578-2271179,2276113(兼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ls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w.lsu.edu.cn;
本简章由丽水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各省(市、自治区)相关招生政策如有变化,则以省级招生部门颁布的当年招生文件为准。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报考少数民族班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