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的安排
(一)普通类专业
1.在浙江省的批次
浙江省 代码 | 批次科类 | 专业(专业方向) | 备注 |
0211 | 普通类提前录取 | 农学(定向)、植物保护(定向)、动物医学(定向)、园艺(定向)、食品质量与安全(定向)、农业资源与环境(定向)、农林经济管理(定向) | 填报时间:6月26日——6月27日 |
0249 | 普通类提前录取 | 食品科学与工程【粮油储检(定向)】 | 填报时间:6月26日——6月27日 |
0289 | 普通类提前录取 | 林学(林业技术(定向)) | 填报时间:6月26日——6月27日 |
0311 | 普通类提前录取 | 园艺(三位一体)、林学(三位一体)、生物技术(三位一体)、中药学(三位一体)、动物医学(三位一体)、测绘工程(三位一体)、地理信息科学(三位一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三位一体)、电子信息工程(三位一体)、信息与计算科学(三位一体)、应用统计学(三位一体)、木材科学与工程(三位一体)、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三位一体)、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三位一体)、木材科学与工程(室内与家具设计)(三位一体)、园林(三位一体)、土木工程(三位一体)、建筑学(三位一体)、应用化学(三位一体)、农林经济管理(三位一体)、会计学(三位一体)、金融工程(三位一体)、法学(三位一体)、英语(三位一体)、旅游管理(三位一体) | 填报时间:6月26日——6月27日 |
0011 | 普通类提前录取 | 浙江省地方专项定向招生 | 填报时间:6月26日——6月27日 |
0011 | 普通类提前录取 | 园艺、植物保护、农学、茶学、林学、动物医学、动物科学、新农科求真实验班 | 填报时间:6月26日——6月27日 |
0011 | 普通类平行录取 | 除上述专业与专业方向之外的其他专业以及新工科求真实验班、新文科求真实验班、林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 | 填报时间:6月26日——6月27日(普通类第一段平行) 7月23-24日(普通类第二段平行) |
2.西藏、安徽、河南、湖南、四川、陕西全部为一批,河北、黑龙江、江西有部分为一批,天津、海南为本科A批,广东、北京、山东、上海、辽宁为本科普通批,其他省(市、自治区)为二批。
(二)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公办)
序号 | 省份 | 科类 | 批次 |
1 | 浙江 | 综合 | 艺术类第二批 |
2 | 山东 | 文科 | 艺术本科批A段 |
3 | 湖南 | 文科 | 本科提前批 |
4 | 江苏 | 综合 | 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2小批美术 |
5 | 安徽 | 综合 | 艺术第二批(统考本科模块7) |
6 | 江西 | 综合 | 提前本科(一) |
7 | 山西 | 综合 | 本科二批A |
8 | 广西 | 文科 | 本科提前批 |
9 | 广东 | 综合 | 本科批次 |
说明:
1.报考我校公办艺术类的浙江省考生必须通过浙江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并参加高考。2.江苏、江西、广西、山东、湖南、山西、广东、安徽8个省报考我校公办艺术类的考生必须通过其本省组织的美术类统考,并参加高考。
3.浙江、山东、湖南、安徽、江西、山西、广西、广东8个省(自治区)考生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文化分*50%+专业成绩*7.5*50%,江苏省考生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文化分*50%+专业成绩*4.4*50%(专业成绩按满分100分计,其他情况按比例折算)。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浙江省艺术类专业按综合分排序,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档到考生填报的专业;省外艺术类专业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确定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当考生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参考其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也相同的,参考其英语成绩。江苏省的艺术类专业考生综合分的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文化分*50%+专业成绩*4.4*50%,其他省份的综合分计算公式与浙江省相同,为综合分=文化分*50%+专业成绩*7.5*50%,专业成绩为考生所在省的统考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湖南省执行省艺术类专业按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方式。
加分政策
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少数民族加分项目如果省级招生委员会给予加分投档的,我校在提档时均予以承认。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我校对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参考高考的考生均一视同仁,即同等对待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新生进校后,学校给予较多选择专业的机会:
1、学校给予学生较为宽松的转专业环境。凡我校全日制本科一、二年级在校生,符合相关专业的要求,均可申请转专业。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原则上不予转专业,如确因专业不适应,造成学习困难或确无能力修读原专业相关课程的,也可申请降级转入适合本人的专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者;
(2)应予以退学者;
(3)从外校转入者;
(4)部、省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①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者;②通过提前录取批次招生的省内免学费涉农专业学生申请转其它批次专业者。
(5)学校事先规定不能转专业的:①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之间转专业的申请者;②下一批次转上一批次申请者;③专升本学生者。更多详情请登录教务处网站http://jwc.zafu.edu.cn/查看。
2、学校部分专业实施按学科大类招生,新生进校修读1年后进行专业分流,学生进校后有充足的时间了解和考虑个人对专业的需求,能满足大部分学生的专业需求。
3、学校实施主辅修制,开设第二专业、双学科学士学位,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辅修第二专业和学位,拓宽知识面,提高综合素质,适应就业形势的发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