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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3-04-26 17:59

奖学金设置

国家奖学金(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

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6000元)


困难生资助办法

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3300元。

生源地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解决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国家承担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

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勤工助学

高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我校校勤工俭学岗位平均每月每生了可获得500元—3500元。

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

生均2000元,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

高校伙食补助

自治区财政按照每生每月20元,每年10个月进行补助,高校按相同标准配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