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4-04-26 10:03
录取批次的安排
艺术类
本科一批
贫困专项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在安徽、河北、河南、湖南、山东、浙江六个省份要求省联考合格、校考合格,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与省统考文化成绩直接相加,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江苏要求省联考合格,采用省统考专业成绩与省统考文化成绩直接相加,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我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加分政策,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往届生与应届生政策相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新生入学一年后,学习成绩排在学院前30%的学生可以申请全校范围内调整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