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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4-04-26 10:03

录取批次的安排

艺术类

本科一批

贫困专项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在安徽、河北、河南、湖南、山东、浙江六个省份要求省联考合格、校考合格,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与省统考文化成绩直接相加,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江苏要求省联考合格,采用省统考专业成绩与省统考文化成绩直接相加,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我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加分政策,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往届生与应届生政策相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新生入学一年后,学习成绩排在学院前30%的学生可以申请全校范围内调整专业。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