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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6 13:28

录取批次的安排

1)所有投档至我校的考生(内蒙古除外),我校按平行 志愿(分数优先、按志愿次序)的方式录取进专业,即:将考 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志愿依次录取。各志愿 之间无级差。 如投档成绩相同:文科专业依次比较语文成绩、外语成 绩、数学成绩;理科专业依次比较数学成绩、外语成绩、语文 成绩。 2)内蒙古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原则:“招生计划 1:1 范围 内的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录取规则。 3)投档比例:省级招办按上海大学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 和投档比例将报考上海大学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 排序进行投档。内蒙古的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120%;其他 省份的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105%。 4)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内蒙古除外):在我校投档 范围内的考生,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体检不受限制且高 考外语单科成绩达要求,不会退档。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上海大学认可教育部以及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学校进行专业录取时,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按教育部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计划的艺术类等招生项目。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学校计划招收69名民族预科生,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各地考试院的计划目录。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