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5-06-10 10:59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我校仅在山东省投放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艺术类(使用省级统考成绩)考生依据山东省招生部门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按照“综合分”(美术与设计类综合成绩具体计算办法: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750/300×50%)对考生进行审核录取。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转专业工作按照学校的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