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08-03-31 17:24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录取规则:1.录取原则:依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委最近颁布的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素质,择优录取。2.录取方式:(1)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的达线分数,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录取计划未满,则按分数顺序,再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此类推。(2)对报考我院的考生,将尽量满足其专业志愿。如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个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3)学院在新生录取报到后,如出现录取计划的缺额,将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组织补录工作。(4)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5)通信线路(光纤通信方向)专业只招男生,色盲色弱考生限报。(6)市场营销专业(通信方向)要求五官端正,口齿清楚;男生身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