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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5-05-06 15:59

奖学金设置

奖助制度

1.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

2.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3.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学生综合素质奖学金,根据学业及综合测评成绩评定,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一等奖每生每年2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年1200元,三等奖每生每年600元。

4.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共分为三档:一般困难学生补助3000元,困难学生补助3700元,特别困难学生补助44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

5.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最高资助标准是每生每月480元。


困难生资助办法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共分为三档:一般困难学生补助2600元,困难学生补助3300元,特别困难学生补助40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