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2-06-20 17:39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按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和艺术类招生简章执行
艺术类简章查询地址:https://rdzs.ruc.edu.cn/cms/item/?cat=47&parent=12
加分政策
提档时均予以承认各省市加分政策,但分值最高不超过20分,各项加分不能累计,按考生投档成绩(包含政策性加分)进行录退和分配专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学校实行本科生转专业制度。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所有招收本科生的学院按一定比例为在校本科一、二年级学生提供专业调整的机会,凡符合学校和各学院规定的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转专业申请,经考核,成绩合格者可以转入新专业学习。本科生转专业时间为在校第二学期或第四学期。(具体以当年教务处及各学院发布的实施政策为准。)
同时,我校鼓励学生自主跨专业选修课程,实施双选认证制度。学生在校期间可自主选择辅修第二学位或第二专业,毕业时按所修学分情况,可获得辅修学士学位或辅修专业证书。与国内部分高校对辅修设置考核、排名等条件不同,我校辅修制度不设门槛,只要你足够勤奋,就可以到自己喜欢的专业领域去求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