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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0-04-23 10:27

录取批次的安排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进档考生,严格依据考生投档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3、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考生语、数、外三门课程的总分及考生的技能、特长和获奖情况择优录取。4、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5、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美术类录取:用全省专业统考成绩,在文化和专业均达省控线后,按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