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8-06-24 20:20
毕业生就业
我校招收的地方青年学生分为两类:一是军人学员,二是非军人学员(即人防学员)。
军人学员提前单独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在地方院校的录取,毕业后由军队统一分配。现在的分配政策为:依据学员全程课程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和平时综合表现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学员综合评定作为确定分配工作单位的基本依据。毕业学员依据综合评定排名顺序,在本专业分配计划明确的分配单位范围内,依次提出个人分配志愿。分配政策制度、学员综合评定结果、分配计划方案等进行全程公开公示。分配政策以国家、军队颁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人防学员为全国人防系统定向培养,学员入校后不参军,毕业后面向人防系统自主就业,其录取批次由各省份招生办公室确定,并在各省份的招生计划上公布,一般安排在本科第二批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