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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05-04-25 11:13

录取批次的安排

         按生源省招办规定的录取批次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术科考试由生源省指定学校组织,我院承认生源省术科考试成绩。

加分政策

        按生源省招办规定的加分政策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生源省招办规定的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按生源省招办对往届生的有关录取政策执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按学生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进校后一年内学生如要转专业,由学生本人申请,由学院教务处按规定审批。学生进校一年后再申请的,学校不再办理。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