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05-04-25 11:13
录取批次的安排
按生源省招办规定的录取批次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术科考试由生源省指定学校组织,我院承认生源省术科考试成绩。
加分政策
按生源省招办规定的加分政策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生源省招办规定的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按生源省招办对往届生的有关录取政策执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按学生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进校后一年内学生如要转专业,由学生本人申请,由学院教务处按规定审批。学生进校一年后再申请的,学校不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