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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6 12:03

录取批次的安排

普通本科、普通专科、艺术本科、艺术专科、体育本科、体育专科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招生录取原则

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实施新高考的省份录取相关原则从其规定。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对进档考生实行专业清。原则上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其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录取尚未满额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在专业志愿及投档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文化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当文化成绩仍相同时,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依次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将按普通类录取原则进行,非艺术类考生亦可填报。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对文化、专业双上线的进档考生实行专业清。使用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分仍相同,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到其他符合的对应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学校有权作退档处理。

当地省级招生部门有特别规定,按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学校承认所在省(市、区)体育类专业统考投档录取原则的,即对进档考生按照其所报志愿顺序,以投档分数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按文化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当文化成绩仍相同时,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依次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如第一专业志愿所报专业录取满额,则将剩余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其符合的对应专业志愿顺序进行专业调配。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到其他符合的对应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学校有权作退档处理。


加分政策

学校严格执行各生源地的各项加分(降分)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依据。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进校后专业调整:在符合高考录取条件的前提下,新生报到入学以后,如学习确有专长或者因身体原因无法在原专业学习的,可以按照《成都文理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申请转专业。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