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1)设计学类专业
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符合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报考条件,同时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及以上。
根据分省招生计划,在顺序志愿投档省份,或考生所在省(区、市)无明确(或不唯一)的投档成绩计算办法,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在平行志愿投档省份,以考生所在地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设定投档原则为准。当录取原则与生源所在省(区、市)政策不一致时,执行生源所在省(区、市)规定。
(2)舞蹈表演和表演专业
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符合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报考条件,同时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及以上。
根据分省招生计划,在顺序志愿投档省份,或考生所在省(区、市)无明确(或不唯一)的投档成绩计算办法,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在平行志愿投档省份,以考生所在地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设定投档原则为准。当录取原则与生源所在省(区、市)政策不一致时,执行生源所在省(区、市)规定。舞蹈表演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2米、女生身高≥1.62米;表演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米、女生身高≥1.60米。
(3)戏剧影视文学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戏剧影视文学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为不组织专业考试的专业。
按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成绩为录取依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生入学一年之后可申请转专业,学院遵照“自主选择、控制比例、满足条件、择优办理”的原则,受理学生转专业。
申请转专业的条件和办理程序详见《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在校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
其它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