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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收费项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24 10:17

收费项目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依据上级部门批复最新标准执行,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我校实行学制收费,学生入学时须按照规定的标准缴学费。

(一)学费标准为:

1.教育类专业:5500-8600/学年;

2.公共服务类、公共事业类、旅游类、文秘类、语言类、公共卫生与卫生管理类、健康管理与促进类、体育类专业:6000-7000/学年;

3.广播影视类、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计算机类专业:7500-8500/学年。

(二)住宿费标准为:

1.公寓式学生宿舍4人间:1260/.学年;

2.公寓式学生宿舍6人间:平果校区900/.学年、东盟校区1080/.学年;

3.非公寓式学生宿舍8人间:400-500/.学年。

住宿费按照实际住宿校区及房型标准收费。以上标准包含按照楼栋房型条件,配套安装空调,加收150/.学年。最终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三)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广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内容及标准执收,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1.服务性收费:借阅图书滞还费0.1/.天;学生宿舍热水费34/立方米;伙食费自愿充值,据实结算;校医院诊疗费按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收取。

2.代收费:军训服装费148/人(参考往年最高价格,按实际协商价格收取);健康体检费90/(按照公立医院审批的标准代收);超定额水电费,按照自治区水电价格收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380/人(2024年度医保缴费标准,仅供参考,学生自行购买

3.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