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7-06-21 11:23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学院艺术类的考生需要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省控分数线,按照60%(专业课成绩)+ 40%(文化课成绩)的总和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同等分数情况下,按艺术分优先)。
加分政策
承认考试院通过的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承认考试院通过的加分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往届生的录取与应届生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