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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收费项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1-12 15:08

收费项目

1.专业学费详见各省《招生计划汇编》。

2.住宿费: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准,暂未确定。

3.学生退(转)学退费,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规定执行。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以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4.收费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