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关注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2-04-28 09:25

录取批次的安排

1.依照教育部和各生源省份(市、自治区)最新颁布的当年有关招生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按所填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有空缺计划的专业;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市、自治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按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录取政策和规定执行。

艺术类专业均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以平行志愿方式进行投档的,按投档成绩高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成绩、文化课总分、综合、语文、数学、外语次序选择);非平行志愿方式进行投档的,以专业统考成绩高低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按照文化课总分、综合、语文、数学、外语次序选择)。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根据《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院字〔2017〕045号)有关规定(以下简称“办法”),现将2021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要求

转专业在一年级第一学期末进行,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转专业一次,原则上不允许新生跨其原高考科类转专业,身体条件应符合转入专业的学习要求(详情见附件1)。

二、转专业工作安排

1、 2021年12月10日前各院(系)填报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数(模板见附件2),教务处于12月13日前汇总公布。

2、 2021年12月14日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填写“合肥城市学院学生校内转专业申报表”(模板见附件3),并于12月17日前通过辅导员报到各院(系)学工组长处,各院(系)学工组长在12月20日前报送至学生处、各院(系)审查。

3、 拟转入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3个专业的学生须在2021年12月20日(周一)下午16:00前到建筑与艺术系报名专业基础加试(地点:西教学楼3楼系主任办公室;联系人:王正梅老师)。加试内容为几何体素描,加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12月23日(周四)并于12月27日前公示专业基础加试成绩。加试具体事宜由建筑与艺术系通知。

4、 2022年元月10日教务处会同各院(系)根据本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排名审核。根据审核情况将同意转出的学生名单汇总并于2022年元月17日前将转专业录取结果、编班情况报学院审定后予以公示。

三、其他说明

1、转出专业学生辅导员在学生报到前应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到转入专业所在院(系)报到(报到时间为2022年2月19日—2月20日),并携带《合肥城市学院转专业手续办理流程单》(见附件4)及时办理相关转入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

2、转专业试读时间为2周,试读后不适应的同学应在2021年3月4日前到教务处办理退转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附件1: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doc

 附件2:2021级各专业可接收转专业人数表.xlsx

 附件3:合肥城市学院2021级学生校内转专业申报表.doc

 附件4:转专业手续办理流程单.doc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