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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收费项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9 14:23

收费项目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教育厅关于优化民办高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文件精神,学费收取标准为:人文社科类专业学费标准为22500—26000/年、理工科类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28600/年、医学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29000/年;中外合作办学办学专业收费依据(苏发改收费函(2020307号),收费标准为64000/年。

具体专业收费以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为准,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发布的招生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文件精神,住宿费收取标准为1800—35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