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21 23:23
录取批次的安排
有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公布的结果为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在调阅考生档室时,承认符合加分条件考生的投档成绩。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