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1-06-11 10:43
录取批次的安排
分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确定专业)。专业(类)录取时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成绩排序规则进行录取;若无成绩排序规则,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其他省份按照学校单科成绩排序规则依次录取,文科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理科考生按照数学、外语、语文的顺序,择优录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做退档处理。
详见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hlju.edu.cn/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在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按专业课省统考成绩择优录取,如专业课省统考成绩成绩仍相同,按照文化课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规则择优录取。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课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专业课省统考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仍相同,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详见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hlju.edu.cn/
加分政策
对符合国家照顾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部门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照顾政策考生以高考实际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符合国家照顾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部门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照顾政策考生以高考实际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我校对往届考生一般不做特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