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6 16:33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招生专业在吉林省本科提前批、普通本科批、对口本科批次等批次招生。
我校招生专业在省外普通本科第二批次等批次招生。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按公布的招生章程中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执行。
加分政策
学校承认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按学校录取当年学校公布的转专业相关文件执行。
其它
2008年学院的录取规则是什么?
1、招生录取以各省区高考总分成绩排队,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队。
2、以“志愿清”为原则进行投档;接收非一志愿考生,分数无级差要求。
3、进档考生专业确定采取“分数优先”方式。
4、招生录取个别专业受限科目及成绩要求: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编辑出版学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汉语言文学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其它专业无单科成绩限制。
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和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语种。
6、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7、各专业招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其中旅游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
8、学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计划,如有变动按吉林省有关部门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