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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5 16:21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规则及要求: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1.我院各专业不设分数级差。

2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 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3.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考生身体健康。能源动力与材料类各专业由于工作环境的特殊要求,不招色弱、色盲考生;输配电工程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其他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我院专业主要面向供电、发电、电力检修、电力建设等相关企业,从事安装检修及运行维护工作方向。

4.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