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1)国家奖学金:面向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国家每年评选一次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8000元/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面向学习成绩优良、表现优良的家庭贫困学生,国家每年评选一次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5000元/生。
(3)校级奖学金:每学年校特等奖学金1000元/人;校一等奖学金800元/人;校二等奖学金400元/人;校三等奖学金200元/人。
困难生资助办法
(1)国家助学金:面向家庭贫困学生,国家每年评选一次国家助学金,助学金金额分三个档次,分别为4300元/生、3300元/生和2300元/生。
(2)勤工俭学:为学生提供校内勤工俭学岗位,学生利用课余时间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并按劳取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缓解家庭困难。
(3)临时困难补助金、专项补助金:为帮助少数因突发事件引起临时特殊困难的学生能正常学习和生活,学校给予临时困难补助金或专项补助金。
(4)学费减免:有三类情况:
①对被我校录取的残疾大学生可按国家规定免除学费,资助标准按其在读期间实缴学费金额确定。
②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高专学生(脱贫之日起五年过渡期内)减免学费,按实际缴纳学费确定。
③对突发困难家庭或各项资助未覆盖的临时困难家庭的学生给予学费减免。
(5)绿色通道:对入学报到时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足额缴纳学费的新生实施的一项先行入学制度,即先提供相应贫困材料,即可办理入学,后续根据材料评定贫困等级给予资助。
(6)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录取到我校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毕业高中的学校证明》,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7)社会资助:根据企业或社会爱心人士与我校签订的相关协议等资料,对符合协议要求的专业或其他条件的相关学生进行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