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3-05-06 09:38
录取批次的安排
普通本科:本科二、三批
普通专科(高职)类:专科一批 专科(高职)二批
艺术类:本科二、三批、专科一批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相关省份2013年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定执行。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我校执行教育部、各省教育厅、招考院关于2013年招生的各种文件规定。
我校报考代码以各省市招考院编印的《2013年普通高校填报志愿指南》为准。
我校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分数。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我校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我校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不加试口语,其他各专业对外语语种不限。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寄发通知书、电话查询、登陆我校网站查询等。
公平、公正的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新生请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请及时通知学校,否则逾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各省教育厅、招考院2013年艺术类招生的各种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