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9 09:29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第六章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第二十四条 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课统一考试,学校不组织专业校考。进档考生,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序。如投档成绩相同,按照专业课(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课(术科)成绩也相同按照文化课成绩顺序录取,如文化课成绩也相同,则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文化课投档排序分进行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