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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5 13:23

录取批次的安排

(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艺术类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以上成绩以满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如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视情况适当降低单科成绩要求。

(三)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四)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原则上提档比例按招生计划数100%进行。

1.浙江省生源:浙江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进档考生如存在高考总分和位次号相同,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高的考生。

2.浙江省外生源:同一投档单位中的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同一投档单位中有多个专业(类),则专业(类)之间不设级差;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总分名次高(未公布名次的省份则参照该省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语数外总分高、专业(类)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类);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五)艺术类专业: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及专业分均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为:综合分=文化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专业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

以上录取原则若与生源所在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统考投档录取原则为准。

(六)浙江省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之规定执行。浙江省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简章》之规定执行。

(七)单独考试招生的录取原则按省教育考试院公布规则执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对已投档的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的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综合分=文化分×50%+专业成绩×7.5×50%

加分政策

学校认同并执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生进校后符合条件者可以在学院内自主选择专业。每年在大二学生中按一定比例(2%以内)选拔优秀学生转入浙江师范大学学习。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