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3-05-30 10:33
毕业生就业
毕业文凭:修完学校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湖北商贸学院普通本、专科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湖北商贸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毕业生就业情况:由湖北商贸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统一管理,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学院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建立就业实习基地、校企合作,提供就业信息,指导学生就业。
毕业文凭:修完学校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湖北商贸学院普通本、专科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湖北商贸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毕业生就业情况:由湖北商贸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统一管理,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学院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建立就业实习基地、校企合作,提供就业信息,指导学生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