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5-06-13 16:24
录取批次的安排
2025年我校在湖北省招生录取分为六个批次进行:(1)本科普通批;(2)高职高专普通批;(3)艺术本科统考批;(4)艺术高职高专批;(5)湖北省内技能本科;(6)湖北省内技能专科。外省录取批次以各省招办公布批次为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统(联)考成绩,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相应批次录取控制线,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按投档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遵循生源省份当年公布的排序规则。若生源省份无特殊规定,则依次按照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外语单科、语文单科、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底排序录取。
加分政策
学校认可各省(市﹑区)经教育部备案的全国性加分项目或降分投档项目,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学校认可各省(市﹑区)经教育部备案的全国性加分项目或降分投档项目,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