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学校志愿录取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对于采用“3+1+2”选考方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对于进档考生,依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实行“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分数高的考生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的录取原则。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关于2024年普通高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录取规则的建议函》执行,即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其他省份按照生源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招生考试委员会发布的当地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相应批次的录取办法。
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生源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招生考试委员会发布的规定执行。若生源省份招生主管单位对录取分数相同的考生未明确要求如何排序时,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采用“3+3”选考方式的,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中最高成绩、次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采用“3+1+2”选考方式的,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文史类专业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工类专业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6.联系电话、网址
电话:0411-39260001、0411-39260002、0411-39265023
传真:0411-39260001
学校网址:https://www.dlufe.edu.cn/
招生网网址:https://join.dlufe.edu.cn/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录取办法说明
1. 我校艺术类专业只录取参加考生所在省份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联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对于进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2+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
当综合成绩相同时,先按英语成绩高低依次录取。英语成绩再相同时,录取文科生按语文成绩高低依次录取,录取理科生按数学成绩高低依次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大连财经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我校将对学生体检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3.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我校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的。
加分政策
在录取中,我校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的。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按照我校转专业的相关规定进行执行。
其它
所有专业不设语种限制;因商务英语专业教学需要,我校不建议除英语外的其他语种考生报考。
无限制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所有专业文理兼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