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4 23:58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份,我校按照平行志愿的方式录取;辽宁省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招生;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我校实行有序的院校志愿,以所在省招考办公布的录取原则为准。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艺术类考生须取得生源省级统(联)考专业合格证,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文化课考试规定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各省投档原则进行投档。2023年进档考生录取综合分数计算方式:河北省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广西壮族自治区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辽宁省按照(文化课×0.5+专业课)成绩录取;黑龙江省按照(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录取;内蒙古按照(文化课×0.4+专业课×0.6)成绩录取。
加分政策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有关加、降分及优先录取的规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有关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的录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