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高校要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各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各专业批次设置情况,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辽宁省2024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改革,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各省(市、区)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录取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对于进档考生分专业时,学校按考生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学校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对于文化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有明确要求的省份,执行该省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没有明确要求的省份,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对于已实行高考改革且不分文理的省份,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所有成绩全部相同时,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我院承认国家政策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1、调档比例:
在报考我院第一志愿充足的情况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
2、院校志愿录取: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对于进档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3)我院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我院没有专业级差要求,实行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