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5 22:26
录取批次的安排
辽宁省:在普通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均实行平行志愿调档录取模式。
其他省份:我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我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艺术类专业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按照招生计划100%比例调档。
我校招收的艺术类考生使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组织的相应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执行当地统一投档规则。要求考生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目统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投档条件。
辽宁省:我校艺术类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计划,分别调档录取。艺术类本、专科各专业分别在辽宁省艺术类本、专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均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其他省份:按照教育部以及生源省招考委制定的艺术类招生办法要求执行。
加分政策
在录取中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