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4-05-21 11:39
录取批次的安排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各专业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
按照专科符合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在4C以上、技术科目合格以上的要求,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以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与原填报志愿相近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当投档分相同时,考虑与专业相关的学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取,或根据考生的技能、特长和获奖情况择优录取。
4.选测科目要求
我院2014年招生专业选测科目均无等级要求。
5.对照顾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办法
凡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加分后和其他考生一并投档,按高分到低分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录取规则
1、有关专业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
2、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和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招生工作有关政策,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录取新生严格按考分从高到低依法录取,同时考虑考生志愿和相关科目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3、对照顾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办法:
凡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加分后和其他考生一并投档按高分到低分录取处理。
4、收费标准:
按照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4140元/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