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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4-05-21 11:39

录取批次的安排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各专业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

按照专科符合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在4C以上、技术科目合格以上的要求,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以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与原填报志愿相近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投档分相同时考虑与专业相关的学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取,或根据考生的技能、特长和获奖情况择优录取。

4.选测科目要求

我院2014年招生专业选测科目均无等级要求。

5.对照顾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办法

凡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加分后和其他考生一并投档,按高分到低分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录取规则

1、有关专业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

2、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和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招生工作有关政策,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录取新生严格按考分从高到低依法录取,同时考虑考生志愿和相关科目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3、对照顾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办法:

凡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加分后和其他考生一并投档按高分到低分录取处理。

4、收费标准:

按照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4140元/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