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关注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5 17:58

奖学金设置

国家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全日

制普通高校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各年级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分2300、3300、4300元三档发放,按学年申请和评审,学校按学期发放。

注:同一学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兼得,但不影响国家助学金获助资格。

校内奖学金

校内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者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在校生。具体有校级奖学金(卓越奖学金2000元、润德奖学金1000元、一等奖学金1000元、二等奖学金800元)和单项奖学金(学习优秀、学习进步、励志等,人均200元)。卓越和润德奖学金按学年评审发放,其他类按学期评审发放。


困难生资助办法

我校目前已建立了“奖、助、贷、勤、保、减、缓、补”八位一体的资助政策体系。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如有学费方面的困难,可向户籍所在区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时,如暂时无法缴纳学费,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办理学费缓交;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根据不同情况予以相应的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生源地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向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杂费。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每生每年可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全额贴息,毕业后按计划还本付息。

困难新生申请贷款,暑假期间与共同借款人一起,携带大学录取通知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贷款申请表至双方户籍所在区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开学报到后,再携带“贷款受理证明”至学校办理确认手续。完成以上所有手续,国家开发银行终审通过,发放贷款资金。

绿色通道

绿色通道是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重要举措入学缴纳学费有困难的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学费缓交,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云端绿色通道:8月(暑假期间),学校迎新服务网站开设云端绿色通道,持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圆梦助学券的困难新生,在缴费办理版块发起预申请,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即完成相应数额的学费缓交,再结清剩余学杂费,便可办理其他入学手续。

现场绿色通道:入学报到当天,学校在体育馆设置现场绿色通道,针对缴纳学费有困难、突发意外事件和“云端绿色通道”申请失败的新生办理学费缓交,再结清剩余学杂费,便可办理其他入学手续。

学费减免

学费减免资助对象是在省属高校就读的残疾大学生、建档立卡家庭(脱贫之日起5年过渡期内)本专科学生。残疾大学生免学费和建档立卡学费减免的资助标准按其在读期间实缴学费金额确定。

大学生医疗互助金

大学生医疗互助金主要是针对患重大疾病、特殊疾病学生和患病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部分医疗费用进行报销。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校按程序评议确定补助金额。

特殊困难生活补助

特殊困难生活补助指学校对遇到一些特殊性、突发性困难的在校学生或孤儿给予的临时性、一次性的无偿资助。主要扶助身患大病重病或遭受意外伤害、直系亲属患危重疾病,需长期自行承担大额医疗费用造成学习和生活困难、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其它特殊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学生。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校按程序评议确定补助金额。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25-85842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