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8-07-10 16:12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对于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美术专业统考,其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必须都达到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专业考试成绩加文化考试成绩的总分,按“分数清”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艺术类考生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专业成绩及考生的特长和获奖情况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对加分考生按其加成后的总分录取;对降分投档考生,在计划内只要在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最低控制线上即予以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按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