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关注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21 08:57

录取批次的安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 学生参加各生源省份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 学校照理工类(物理类)、文史类(历史类)、类分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

十八 进档考生的录取原则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按投档成绩低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依次安排专业。如所填报专业分数均不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以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则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第十九条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入校一学期可申请跨专业群转专业,第二学期末可申请专业群内转专业,均需通过考核方可转入新专业学习,且不得转回原专业。

二十 普通高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日语课程。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加分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