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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08-06-10 14:18

录取批次的安排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达到省定投档线后,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参照考生成绩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一志愿不足时录取征集志愿考生;

3、进档考生依据其志愿分专业,根据省招委相关文件精神,对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进行适当调剂;

4、对符合各省照顾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考生根据各省统一 政策执行,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5、男、女比例不限;

6、考生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公共课为英语。不要求口试。

7、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