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学校坚持 “规范程序、公开操作、确保公平”的育人环境,倡导“自强、自立、自信”的励志精神,建立了“以奖助贷为主体、勤工助学为主导、社会资助和困难补助为补充”的资助体系,实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1.国家、省政府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3)省政府奖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
2.校设奖学金
(1)求是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0元/人。用于奖励“十佳学生”和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
(2)启新奖学金:一等奖学金2500元/人、二等奖学金1500元/人、三等奖学金800元/人。用于奖励学习努力、成绩优异、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学生。
(3)其他:集体奖学金;特色奖学金。
3.资助类
(1)国家助学金:一档为每人每年5500元;二档为每人每年2860元。
(2)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6000元,贷款额度按实确定。对被录取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学校可允许先办理入学手续,后通过国家助学贷款(校园地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等方式解决其学费和住宿费。
(3)其他:包含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出国(境)交流资助、临时困难补助等,另外学校还提供500余个勤工助学岗位。
困难生资助办法
资助类
(1)国家助学金:一档为每人每年5500元;二档为每人每年2860元。
(2)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6000元,贷款额度按实确定。对被录取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学校可允许先办理入学手续,后通过国家助学贷款(校园地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等方式解决其学费和住宿费。
(3)其他:包含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出国(境)交流资助、临时困难补助等,另外学校还提供500余个勤工助学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