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学院的育人目标,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全面发展,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优秀学生的奖励办法。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
2、浙江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学年
3、校长奖学金5000元/学年
4、综合奖学金:
一等2000元/人/学年、二等1200元/人/学年、三等800元/人/学年(本科)
一等1500元/人/学年、二等1000元/人/学年、三等600元/人/学年(专科)
5、出国(境)政府奖学金:2000-10000元/年
6、企业奖学金:宁波泰睿思微电子、北京长城战略、宁波华缘集团、广东启德教育、宁波港泰国际物流等。
困难生资助办法
我校坚持“扶贫与励志携手,助困与育人同步”的资助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资助育人”和“精准资助”为工作重点,不断完善院校两级帮困体系,落实“奖、勤、补、助、贷”五位一体的资助服务体系。
各项资助措施:
1、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
2、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一档国家助学金每生5500元/学年,二档国家助学金每生2860元/学年(如国家资助标准有变动,以最新上级文件为准)。所有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均可以提出申请。
3、国家助学贷款。助学贷款可分校园地和生源地两种。校园地助学贷款由学校指导学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本科生、专科生当前每学年可申请8000元/人或12000元/人。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承担,毕业后由学生本人承担。毕业后根据还款合同在规定年限内还清贷款。学生也可自行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一般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部分地方农村信用合作社也可受理),具体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
4、社会资助。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或企业与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结对,帮助完成学业。其中宁波慈善总会彩虹助学金每人3000元/学年,一般由认助人资助学生到毕业,由慈善总会负责发放。
5、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依靠自己的劳动,进行校内外勤工助学。
注:以上资助政策标准均以最新上级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