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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3-05-02 10:49

毕业生就业

 

 按照国家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原则以及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本着以人为本、学以致用的原则,实行学校推荐,毕业生面向全国用人单位,通过“校企合作”、“定单培养”和举办“校园招聘会”、“专场招聘会”以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单位。多年来,我院已先后在武汉和广东、深圳、江苏、浙江、福建等沿海发达地区建立了40多个学生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并与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人才输出关系,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均在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