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06-06-07 15:5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规则: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所制定的招生录取原则,对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1、身体状况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男女生比例不限,外语语种为英语。
2、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符合高考体检标准。录取时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3、艺术类考生文化分达到省定专科线,按专业成绩(建档线:音乐90分,美术22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体育类考生专业分达到省定专科线(建档线:60分),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注:1、我校与河南师范大学联办的:汉语、教育学(小学教育文、理)在本科三批录取,美术学、音乐学在提前录取批次。
2、我校专科类文、理各专业均在专科一批录取,体、音、美各专业在提前录取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