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的安排
1.院校志愿及录取:
学校按照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投档录取模式进行录取。
普通类(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未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在其他省份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投档录取模式进行录取。
2.确定普通类考生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考生分专业时,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参考相关科目(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序)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不分文理或者高考改革省份按照“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总分”、“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通过以上方式排序后仍同分,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
3.对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划分专业。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4.2023年高考改革试点省市的录取,按照该省市公布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在辽宁省按照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5.学校执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6.要求报考英语专业的英语成绩不低于90分;报考日语专业的外语成绩不低于90分;报考日语专业总分(投档成绩)相同时日语语种考生优先;报考翻译专业的英语成绩不低于90分,以上外语成绩的要求均按外语单科成绩满分为150分计算,若不足150分则按比例进行折算。
7.艺术类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专业安排: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区、市)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并符合所在各省(区、市)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有关规定的要求。
(2)各专业录取批次由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投档方式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执行。对于进档考生,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按进档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艺术类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即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文化课总成绩(含高考加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8.2023 年我校招收的“辽宁省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作为普通类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组成部分一并填报,单独设立投档单位,不再单设录取批次。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10、报考我校艺术类动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地省级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并符合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有关规定的要求,学校在政治思想品德全面考核的情况下,按照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综合分=专业课成绩(生源地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70%+文化课成绩×30%
11、动画专业下设四个方向:电脑动画、动画艺术、平面设计、游戏设计;学生入学后前两年学习相同的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程,第三学年根据社会需求、学生志愿、学生成绩等情况确定专业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