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5-06-13 16:08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在辽宁省普通类、艺术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在其它省市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1.院校录取原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使用招生省份的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按照各省投档综合成绩,采用“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2.调档比例
调档比例原则上为100%。
3.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艺术类专业依据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无专业级差。在专业分配上,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录取。
在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投档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都相同情况下,分别按如下规则:
①对于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以文化课总成绩、语文、综合、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②对于实行“3+3”选考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以文化课总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③对于实行“3+1+2”选考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物理学科类依次以文化课总成绩、数学、外语、语文、物理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历史学科类依次以文化课总成绩、语文、外语、数学、历史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根据《沈阳化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具体详见网址: https://jiaowu.syuct.edu.cn/info/1074/218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