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要求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5 23:03
体检要求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指数:男性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间(体重指数=体重千克数÷身高米数平方);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色弱;
5. 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踝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6. 无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体检时医生结合考生申报的患病经历情况、考生高考体检表等材料进行审核,在此基础上对考生的身高、体重、外观、血压、视力、色觉、听力和嗅觉等重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并综合作出体检结论。